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1月14日08时31分左右,开封市市公安局相国寺交巡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1月14日8时31分左右,相国寺交巡警大队民警王辉、辅警杜杉等在开封市自由路与解放大道交叉口处执勤时,一辆新乡牌照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此处时,因该车实施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告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时,该驾驶员称自己的驾驶证忘记带了。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一步查证。经公安网上核实,驾驶员夏某未办理驾驶证。铁证面前,夏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称自己的驾驶证正在办理中。自己的朋友有驾驶证,但是朋友开车水平一般,自己开车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没有被查到过,想着没事,结果还是被民警查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国寺交巡警大队民警对夏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相国寺交巡警大队民警提醒大家:作为驾驶员,上路行驶中不但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要对其他人的安全负责。无证驾驶危害性大,不要铤而走险,怀着任何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1月14日08时31分左右,开封市市公安局相国寺交巡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