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1月29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郭某将4.98万元赔款一次性赔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2016年12月24日晚上,原告杨某驾驶轿车行驶交叉口等红灯时,遭到为逃避警察检查的轿车司机郭某撞击,造成原告本人受伤,车辆损坏。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将被告郭某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郭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杨某财产损失4.98万元。然而,郭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杨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郭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郭某告知其应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严厉告知如果不履行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甚至会被拘留。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下于当天将执行款履行到位,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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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还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事故现场。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赵某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
近日,开封龙亭区马府坑街的一家人专程来到开封市公安局金耀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把印有“逃逸克星、人民卫士”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交巡大队民警迅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及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