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今年公司效益不好,再上黑名单还怎么过啊,还,我这就还钱。”3月14日,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听到公司要上黑名单,立马“清醒”起来,配合法官工作,将7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被告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吴某7万元,然而,吴某多次索要均被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表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只好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每月28日前支付原告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然而,该公司并没有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前往该公司办公地点找到负责人李某,见到执行法官,李某以没钱为由试图一拖再拖,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先向其进行耐心劝导,希望能认识自身错误,尽快履行法定义务,然而,李某并没有主动配合法官工作,见此状况,执行法官严厉告知如再不履行判决将把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下一步会采取更加严厉的执行手段。听到这,李某立马改变了态度,当即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当场拿出了全部执行款。案件最终得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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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被执行人开封某实业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交纳案款,案件执结。该执行案件在一个月内得以执结要归功于“失信名单”的效用。
2月15日,“榜上有名”的林某在贷款、出行等方面屡屡受挫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
2月12日,在申请贷款被拒后,被执行人梁某痛定思痛,慌忙联系执行法官缴清了2万元执行款。
“千万不要把公司纳入失信名单,我现在就替公司履行义务。”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如热锅上的蚂蚁,一再请求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不要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谢某将14536.2元转给申请执行人潘某。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得以执结。
近日,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某作为被执行公司法人迫于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会被法院上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