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这次真是办了丢人事,我来交钱,请帮我撤下来。”被执行人刘某栓10月9日来到尉氏人民法院执行局216办公室,主动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昔日的失信人如今主动“服软”,这得益于尉氏法院曝光失信“黑名单”的威力。
国庆节期间,尉氏法院执行局将本期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刘某栓等12人在尉氏县人民广场电子屏和尉氏县汽车站公开曝光,引起人们关注,以舆论监督的方式形成震慑,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此次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栓,2017年9月因一起交通事故被尉氏县城关镇郭某诉至本院要求赔偿。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栓在该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郭某340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一再推脱,经法院多次执行未果,最终电话无人接听。为敦促刘某栓尽快履行,执行干警将刘某纳入本次失信黑名单,并利用微信和本地电子屏幕媒体予以公开曝光。这一举动效果明显,刘某栓看到后迅速联系法院还款。
列入失信名单后主动到法院履行的刘某栓并不是个例,近年来随着信用惩戒体系运用力度加大,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逐渐增多。法院也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于失信人“拒执”等认识也更加深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下推进的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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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映象网记者从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于2月25日至2月26日,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宗不动产,起拍价达38957000元,评估价为48696300元.
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苏某平等32人涉黑案件。
12月26日,从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该院共向81案10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67050.15元。
12月26日,从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该院共向81案10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67050.15元。
12月23日上午,经过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赵新国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堂兄与申请执行人钱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义务3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三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得以顺利执结。
12月10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多日来不断查找到的线索,获知一直隐匿财产的尉氏县某置业公司银行缴税账户于今日将会进账一笔款项,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局长赵年同志当即下令执行干警前往银行,对该公司账户进行蹲点守候,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冻结、划扣。
12月8日,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冬季“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有效选取积案、难案,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依法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对法院执行的满意度。
“执行法官的天职是维护审判的尊严”,今年是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刻,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这个国庆节,以特殊的方式向祖国母亲献礼。
中秋节前,尉氏县人民法院秉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集中对部分特殊贫困家庭开展司法救助活动。此次活动救助对象为涉及案件中有重大疾病者、家庭贫困户、受自然灾害影响等。
“我家一条巷 相隔六尺宽 包容无限大 和谐诗中藏”词曲脍炙人口、佳话口耳相传,如今得以在尉氏法院执行局的推动下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