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12月23日上午,经过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赵新国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堂兄与申请执行人钱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义务3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三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田某甲本为河南省太康县人士,2016年5月,田某驾车经过尉氏县尉州大道时与钱某的三轮车相撞,经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判决田某赔偿钱某各项损失共计75800元,扣除保险公司的赔付,田某仍需支付25000元。判决生效后田某甲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生效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干警查询,田某年仅20岁,初中学历,无固定工作,除了肇事的五菱牌面包车一辆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田某面对执行法官的传唤并不配合、不履行,近两年也无法查询到其生活踪迹。为了能够化解矛盾,赵法官想起田某在审理阶段的代理律师,听说该律师原本是田某的同村亲属。12月23日,在赵新国与代理律师卢某的联系下,代理律师卢某驱车从郑州赶到尉氏法院进行协商解决。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村亲属卢某进行了面对面协商。从该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来看,就算强制执行,也未必能够执行到位案款。作为被执行人堂兄卢某表示愿意代为支付3000元,同时积极与田某家人取得联系,早日卖车补齐案件款。亲属能够主动站出来代为履行义务的行为让人敬佩,也拿出了诚意。经过3个小时的利弊分析、耐心调解,执行干警设身处地、真诚为民的执行精神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在互谅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积案最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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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干警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申请人兰某与被执行人郭某达成协议,兰某主动撤回执行申请,使两个姑表兄弟握手言和。
11月19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和巧言劝说,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5万元案款。
法官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躲避不配合,其亲属还污言秽语辱骂法官。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妨害执行的案外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