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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调解 失信人亲属代为履行

2018-12-2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12月23日上午,经过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赵新国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堂兄与申请执行人钱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义务3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三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田某甲本为河南省太康县人士,2016年5月,田某驾车经过尉氏县尉州大道时与钱某的三轮车相撞,经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判决田某赔偿钱某各项损失共计75800元,扣除保险公司的赔付,田某仍需支付25000元。判决生效后田某甲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生效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干警查询,田某年仅20岁,初中学历,无固定工作,除了肇事的五菱牌面包车一辆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田某面对执行法官的传唤并不配合、不履行,近两年也无法查询到其生活踪迹。为了能够化解矛盾,赵法官想起田某在审理阶段的代理律师,听说该律师原本是田某的同村亲属。12月23日,在赵新国与代理律师卢某的联系下,代理律师卢某驱车从郑州赶到尉氏法院进行协商解决。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村亲属卢某进行了面对面协商。从该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来看,就算强制执行,也未必能够执行到位案款。作为被执行人堂兄卢某表示愿意代为支付3000元,同时积极与田某家人取得联系,早日卖车补齐案件款。亲属能够主动站出来代为履行义务的行为让人敬佩,也拿出了诚意。经过3个小时的利弊分析、耐心调解,执行干警设身处地、真诚为民的执行精神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在互谅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积案最终执结。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文章关键词:执行干警 调解 失信人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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