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马玉盼)“约定的履行期限刚届满,你们就又来了,好好好,我愿意履行合同款。”10月10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准备再次拘留被执行人时,害怕被拘的鲁某主动履行6.67万元的合同款。
2014年5月,鲁某与陈某因买卖合同引发纠纷,鲁某因承建工程向陈某购买方木,并向陈某出具欠条一份,表示十日内支付货款,逾期不支付将支付违约金,约定期满,鲁某未兑现。陈某多次催要均没有结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鲁某偿还方木价款及违约金。经审理,法院判决鲁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陈某支付方木价款6.67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鲁某未履行法律确定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鲁某与陈某达成和解,但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后鲁某不再支付,并玩起了失踪。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多次与鲁某联系,其承诺一定尽快履行执行款,均无结果,而是以此为借口逃避执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14日,执行人员在鲁某家周围蹲守踩点,成功将其抓获。在执行人员要求鲁某兴履行执行款时,鲁某兴以无钱还款拒不履行,执行人员遂将鲁某兴送进拘留所。
拘留期限届满,鲁某故技重施,再次与陈某达成和解以此逃避履行。履期限届满后,鲁某仍不兑现承诺。为加大执行力度,执行人员再次前往鲁某家中,看到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鲁某顿时傻了眼。
当敦促鲁某履行义务时,鲁某仍说自己没钱,执行人员向鲁某释法说理:“你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仍不履行,若你继续逃避义务,我们将再次对你依法拘留,并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你刑事拘留。”听到再次被拘并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时,鲁某慌了,当场主动履行全额合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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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下午,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锐杰在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文彬的陪同下深入到晋开集团进行走访调研,并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
12月24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刚划拨一笔90万元的执行款后,立即通知12名申请人前来领款,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连连对执行人员称赞。
12月13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贾某超等十六人涉黑案件,主犯贾某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被判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
12月16日上午,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祥符区世纪广场,积极开展反恐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法院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办公办案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11月6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11月1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在某宾馆后,立即动身前往,成功将其抓住,经过几小时的耐心沟通,李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5万元执行款。
11月1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世纪广场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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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惩戒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对翟某采取强制措施,慑于法律威严,翟某在去体检途中主动取出钱款,全额履行欠款。
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不断强化审判职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