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感谢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这起借款纠纷案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呢。”11月13日,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某拿到部分执行款后不停的对法官道谢。
2014年8月,被执行人王某从申请执行人李某处借款人民币115000元用于自家房屋建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然而借款合同到期后,王某并未清偿借款。2017年2月,李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遂将王某诉至法院。龙亭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借款本金115000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在履行期内向李某返还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李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对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在“四查”未发现财产线索的情况下,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然没有放弃,在依法对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消费令的同时,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并将王某传唤至法院配合执行。
王某来到法院后,一直强调自己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敦促王某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对王某进行情理劝告,另一方面对王某做释法工作,明确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严重后果,法院不但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对其司法拘留。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王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向法官和李某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后,王某当庭给付李某现金50000元。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余款及利息每月归还1500元直至全部清偿完毕的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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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20时,吴某从郑州感到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替父还债”6万余元,至此,其父吴老汉因娶妻借款不还案顺利执结。。
5月28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将一被执行人的10万元住房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5月6号上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办公室里,申请人潘某领取到案件部分执行款后,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上字,履行完手续后,露出舒心的笑容,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声称赞。
被执行人孟某借款50万元后竟“人间蒸发”,其丈夫刘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12月18日,被执行人刘某因拒绝偿还申请人50万元借款,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12月18日凌晨将近1时,通许县法院执行局三组办公室内,仍然灯火通明。执行干警进过大半夜的努力,失信人王某在承办干警的见证,通过现金和抵押房产的方式,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使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得以终结。
11月2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三万八千余元,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1月21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10月1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刚”、“柔”相济并用,顺利执结一起几经周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