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小案件涉及大民生”,“小案不小看”这是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干警在执行小标的案件的工作准则。11月30日,该院执行干警仅用3天时间就高效执结一起小标的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年11月20日,孙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60450.93元,并就偿还事宜及相关利息进行约定。2015年11月23日,王某授权某公司向孙某账户转款39920元,孙某按约定的月偿还额1987.11元偿还了13期后,未再按约还款,故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孙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6729.94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判决生效后,孙某不予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履行期限及法律后果,希望他能主动履行其义务,若不履行法院将采取曝光失信名单等措施,将会严重影响其个人信用。经过深思熟虑,被执行人孙某觉得如果因为2万元钱而被曝光有点得不偿失,于是11月30日,孙某主动来到鼓楼法院,将2万元案款(余款申请人自行放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王某。至此,该执行案件从立案至结案,仅用了短短三天时间就予以高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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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开封市公安局州桥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召开2019度辖区源头化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该大队大队长李集温、教导员虎峰、副大队长万红涛、交运集团副总经理冯灿、安全处处长及辖区内客货运七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客运西站站长参会。
1月9日,尉氏县张市镇全体镇村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排查危房情况,对危房群众和独居老人、危房贫困户进行逐户走访,做到居不漏组,组不漏户,及时发现隐患、解决问题。走访同时,提醒附近村民注意防范强寒潮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雪防冻准备。
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又恰逢“九九重阳节”,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河南大学民生学院与尉氏县南曹乡党委在北曹村联合举行“重温入党誓词,再启扶贫之路”主题活动。
在中秋节即将到来之际,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院长郑逢斌,常务副书记刘道衔,副院长吴国胜,原学院副院长、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段廷良一行带着礼物来到尉氏县南曹村北曹乡走访慰问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