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李世杰)1月5日凌晨,在广东省深圳市,来自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成功将逃避执行3年的被执行人黄某某抓获,在将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时候,其家属送来执行款,案件执结。
据该院执行干警介绍,被执行人黄某某2014年在通许县经营一家食品厂,从申请人的面粉厂里购买面粉,截止到2016年1月份,黄某某下欠申请人面粉款5万余元,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将黄某某告上法庭。经过通许县法院审理查明后,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黄某某离开了通许县,其经营的食品厂也倒闭了,由于黄某某不是通许人,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黄某某均联系不上,通过网络查控也没有发现黄某某任何财产信息,案件陷入僵局。
该案执行干警与公安局联动,共同寻找黄某某下落。元旦假期结束后,从公安局传来消息,黄某某在深圳有活动痕迹。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确定了黄某某的具体位置后,成功将其抓获。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黄某某表示,怎么也没有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通许县法院执行干警会出现在深圳。就在执行干警将要对其实施拘留的强制措施时,黄某某及其家属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现场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该案执行法官表示,多年来,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一直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不断前进,认真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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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晚上8点,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亲临执行一线,主动调解一起长期未结的骨头案,经过近2个小时的耐心工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协议。
1月10日,派驻通许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分别对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1月11日,申请人汪某查看自己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后,为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1月6日20时许,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办公室里,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的见证下,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达成还款协议。
1月6日20时许,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办公室里,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的见证下,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达成还款协议。
12月27日中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组办公室,申请人陈某拉住执行干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她说:“没想到执行工作这么多辛苦、这么多艰难,这次我亲身体验到了,感谢你们能在这样的风雪天气里,为了我的案子,不怕困难、不惧艰险的工作,太感谢你们了”
12月25日下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办公室,执行干警多次执行时找不到人的被执行人刘某竟然主动带着现金来履行义务。
12月24日,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干警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申请人兰某与被执行人郭某达成协议,兰某主动撤回执行申请,使两个姑表兄弟握手言和。
12月23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日网络查控系统,对失信人蔡某银行账户进行监控,终于发现其名下某银行账户上出现存款,执行干警迅速联系银行,将该笔资金冻结并扣划到法院账户,成功执结案件。
12月23日夜间,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多次逃避执行的李某堵在家中,为打击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消极态度,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