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近年来,一些网络平台借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许多市民不时从商家的宣传中、从周围人的消费行为中,了解到这一新的名词,极个别市民也加入其中。其中,广州的“云联惠”也让开封市个别市民深陷“消费返利”的泥淖,“云联惠”被覆灭,给当事者和旁观者一个惊醒。
开封市消费者协会于5月17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防范“消费返利”,谨防利益受损。其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是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消协提醒,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广大公众和商家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4月19日上午,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吴烈良、副秘书长王敏,市消协律师团律师陈宝玲、曹德胜以及映象网记者一行,走进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针对老年消费领域中多发的旅游及投资受骗问题,12月13日,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在外出旅游和投资理财过程中,保持谨慎态度,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商品、购物网站和支付方式,11月6日,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八大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双十一”要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阳节到来之际,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立足职能,主动上门开展消费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帮助老人们普及消费知识,排解消费纠纷,送上放心、舒心、关爱、关心的别样风景。
8月16日下午,在开封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大厅,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召开消费热点难点研讨会,针对近段时间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归集法律条款,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营造文明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开封市消费者协会深化“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近日,在 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开通“网络消费投诉直通车”系统,通过消费投诉网络直达,促进网络消费纠纷调解,维护网络交易诚信。
6月16日上午,开封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培训会在市工商局信息中心视频会议室召开,来自河南大学的40名大学生志愿者听取了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敏的授课。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办主任姜妍、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烈良参加会议并讲话。
在社会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乡10万亩蒜薹抽收已近尾声,当前最为紧迫的就是蒜薹价格低,销售难问题。
1月11日,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正式实行律师值班制度。河南论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宝玲成了落实该项制度的第一个值班律师。
近日,开封市消费者协会通过映象网发布了双节期间消费提示
“五一”临近,许多消费者打算出门旅游,为避免大家在此期间遭遇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开封市消费者协会于4月22日发布了几点注意事项
2018年春已来临,每年春、秋季往往是空调销售淡季,许多商家会利用淡季大力推销,价格优惠且安装迅速,省去了等待时间,所以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空调最好选择淡季。
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商品、购物网站和支付方式,11月6日,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八大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双十一”要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促销节即将来临,各式各样的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商品、购物网站和支付方式,11月6日,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八大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双十一”要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考试期间,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营养搭配,应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考生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