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近日,为方便群众,有效节约时间,更高效的促进执行业务,通许县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通许县支行合作,办理新型智能POS机两台。
据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介绍,为更加高效的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更加方便的服务于群众,该院经过与中国工商银行通许县支行协商,在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于近日达成合作,为该院执行局办理新型智能POS机两台,直接与通许县法院对公账号连接。该POS机不但支持传统的银行卡业务,还支持支付宝、微信等新型支付工具,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办理缴纳执行款等业务。
据了解,此前,当事人在履行义务的时候,缴纳执行款等业务得先到法院办理手续,拿着法院的账户号去银行排队办理业务,办理完后拿着交款的凭证返回法院,办案法官再根据凭证来办理结案手续,非常麻烦,给当事人和法官办案带来很多不便。如今,随着智能POS机的启用,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提高了结案的速度,节约了时间,使法院执行更加高效、便民,得到了广大当事人和办案法官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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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方便群众,有效节约时间,更高效的促进执行业务,通许县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通许县支行合作,办理新型智能POS机两台。
7月26日,开封市政法委督导组一行来到通许县人民法院督导检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
近日,开封市通许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执行巡查工作第四组开封巡查工作反馈会议记录》,通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生禄、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当天的学习。
7月6日—8日是周末节假日,开封市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经过两天三夜的高度工作,对2017年以来已执结的案件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执行案件的后续工作。
月28日下午,开封市通许县法院组织收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局长第三次例会。
禹州人常某驾驶货车与叶某驾驶的面包车在通许县境内相撞后,造成车上的两人死亡,通许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常某赔偿叶某、李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5万余元。
6月12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世亮一行3人来到通许法院指导执行执效指标工作,该院部分党组成员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当天的会议。会议由通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生禄主持。
5月25日上午,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一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生禄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及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了当天的会议。
5月21日,在通许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办公室里,申请人张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20余万元执行款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2月2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走上街头,就签订劳动合同、追讨被拖欠工资以及工伤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1月18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总结部署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生禄、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以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当天的会议。
禹州村民常某肇事致人死亡后,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常某却躲起来逃避法律责任。
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通许县人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对该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在执行中遇到的政策导向、难点棘手问题等情况进行研究,使执行工作更加阳光和透明。
12月4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
近日,为方便群众,有效节约时间,更高效的促进执行业务,通许县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通许县支行合作,办理新型智能POS机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