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11月19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因拒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被龙亭区法院依法列入失信并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偿还借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2015年4月,被执行人李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从申请执行人王某处借款12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此后李某却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2017年8月,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龙亭区法院。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李某分四期偿还王某借款本息共计14万元,分别在2018年1月、3月、5月、7月底前各还款3.5万元。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李某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李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接到通知后态度恶劣,既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和解,随后更是销声匿迹,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在“四查”未发现其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2018年11月19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深感生活当中处处受限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希望能够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原来上失信及限制高消费让李某失去了信用度,对其生意产生了严重影响。
执行法官告知王某,只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才能对其依法解除失信、限高司法惩罚措施。随后,李某积极争取申请人王某的谅解,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在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执行法官也依法将王某失信、限高解除。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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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对岳某和朱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后,岳某主动和执行干警联系,表示愿全额偿还借款。
被法院列为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全额履行执行款,6月5日前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就顺利执结了这样两起案件。
6月3日,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胡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和解结案。
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承办案件中一名失信人名下的房产,在网上公开拍卖成交,促使案件执结。
5月18号,在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王某某办理完手续后,领取到执行款,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容,连声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为执行工作点赞。
通许县刘某由于下欠劳务报酬,经法院判决后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封被执行人银行账号,限制其高消费等手段,迫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责。4月3日,被执行人刘某主动来到通许县法院,用现金的方式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开封一学校老师周某,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但违背了师道,也违反了法律,最终难逃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
当前,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成为社会新势态,有效激发了社会活力,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但是,随之而来的经济纠纷也屡见不鲜。11月2日,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钟某最终将8位创业青年的押金悉数归还,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