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李世杰)2月11日上午,春节过后第一天上班,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便来到通许县拘留所,在拘留所内开展执行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
据该院执行局三组干警介绍,被执行人张某于2014年3月份向申请人借款40万用于做生意,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张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后,便不再还款,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于2016年将张某告上法庭。经通许县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做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迅速向张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通过网络系统对张某进行网上查控。在执行过程中,张某逃避执行,联系不上又找不到其行踪,通过系统查控也没有发现其财产信息,案件陷入僵局。
春节前夕,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张某出现在开封某小区,执行干警迅速组织人员,将张某从开封抓获,被强制带回法院后,张某无意履行,执行干警遂对其依法做出拘留的惩戒措施,也因此张某的春节在拘留所度过。春节过后,为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上班的第一天,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一早便来到拘留所,通过做思想工作宣传拒不履行的后果等方式,在拘留所干警的帮助下,张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和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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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晚上8点,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亲临执行一线,主动调解一起长期未结的骨头案,经过近2个小时的耐心工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协议。
1月10日,派驻通许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分别对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1月11日,申请人汪某查看自己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后,为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1月6日20时许,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办公室里,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的见证下,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达成还款协议。
1月5日凌晨,在广东省深圳市,来自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成功将逃避执行3年的被执行人黄某某抓获,在将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时候,其家属送来执行款,案件执结。
1月6日20时许,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办公室里,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的见证下,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达成还款协议。
12月27日中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组办公室,申请人陈某拉住执行干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她说:“没想到执行工作这么多辛苦、这么多艰难,这次我亲身体验到了,感谢你们能在这样的风雪天气里,为了我的案子,不怕困难、不惧艰险的工作,太感谢你们了”
12月25日下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办公室,执行干警多次执行时找不到人的被执行人刘某竟然主动带着现金来履行义务。
12月24日,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干警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申请人兰某与被执行人郭某达成协议,兰某主动撤回执行申请,使两个姑表兄弟握手言和。
12月23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日网络查控系统,对失信人蔡某银行账户进行监控,终于发现其名下某银行账户上出现存款,执行干警迅速联系银行,将该笔资金冻结并扣划到法院账户,成功执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