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张明珠)2月20日上午,阴天、大雾,尉氏县大部分区域能见度不足50米。尉氏县人民法院3名执行法官,冒着浓烈的雾霾、踏着雪后的冰茬,将38000元保险救助款送到73岁的申请人师某花家中。老太太躺在床上哽咽着说:“这么大的雾,你们还来送钱,真是太感谢了。”
事情源于2017年秋收季节,吴某栓驾驶无牌的农用三轮摩托车拉着玉米出去卖,不慎将路边等公交的老太太师某撞伤。师某将吴某诉之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等费用共计54500元。判决生效后,师某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人师某已经73岁,依赖子女轮流赡养为生,急需这笔钱进行后续治疗。立案执行后,执行局查明吴某家中贫困属于低保户,今年45岁仍未结婚,仅已种地为生,并且还有年迈老母亲需要赡养,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刘腾飞等人数次来到村委会进行协调,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吴某在五个月内仅能拿出1万余元案件款,执行陷入困境。
在1月份的涉民生案件集中进行保险救助行动中,执行法官把申请人师某列为救助对象。经过审批,尉氏县法院决定对师某救助38000元。申请人师某也表示自愿放弃下余案款,此案执结。当被执行人得知执结情况后也来到法院,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该院执行法官介绍,“执行不能”案件多数存在无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维护,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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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映象网记者从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于2月25日至2月26日,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宗不动产,起拍价达38957000元,评估价为48696300元.
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苏某平等32人涉黑案件。
12月26日,从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该院共向81案10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67050.15元。
12月26日,从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该院共向81案10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67050.15元。
12月23日上午,经过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赵新国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堂兄与申请执行人钱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义务3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三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得以顺利执结。
12月10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多日来不断查找到的线索,获知一直隐匿财产的尉氏县某置业公司银行缴税账户于今日将会进账一笔款项,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局长赵年同志当即下令执行干警前往银行,对该公司账户进行蹲点守候,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冻结、划扣。
12月8日,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冬季“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有效选取积案、难案,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依法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对法院执行的满意度。
“这次真是办了丢人事,我来交钱,请帮我撤下来。”被执行人刘某栓10月9日来到尉氏人民法院执行局216办公室,主动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昔日的失信人如今主动“服软”,这得益于尉氏法院曝光失信“黑名单”的威力。
“执行法官的天职是维护审判的尊严”,今年是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刻,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这个国庆节,以特殊的方式向祖国母亲献礼。
中秋节前,尉氏县人民法院秉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集中对部分特殊贫困家庭开展司法救助活动。此次活动救助对象为涉及案件中有重大疾病者、家庭贫困户、受自然灾害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