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动者致害责任纠纷案。
据悉,原告程某受雇与被告王某,在王某承包的房屋建设中,因吊机底座安装不稳随吊机从四楼摔下,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程某身体多处骨折。住院期间,程某花去医药费18万余元。王某仅在程某住院期间支付3万余元医疗费后,就不再出钱。经程某多次催要,王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程某诉至龙亭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龙亭区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程某是在给王某打工时受伤,王某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遂判定王某承担事故80%的责任,判决王某赔偿程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3万余元。王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按规定时限履行判决,2019年2月25日,程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程某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迅速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功能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为了让申请执行人程某早日拿到执行款,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了解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履行判决书的缘由,耐心劝说其设法还款,在批评教育的同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程某,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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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初,夏某承接了开封市某酒店的一处装修工程,史某和其他三人跟随其干活。2016年6月20日,史某在施工时从高处坠下,造成双足跟粉碎性骨折。随后史某住院治疗25天,支付医疗费18542.5元。在史某住院期间,夏某曾在医院护理5天,并垫付医疗费12000元。出院后,史某多次找夏某要求赔偿,但夏某一直推脱。
七年前,王某受雇于温某,在工地工作时意外受伤致残,此后雇主温某为躲避赔偿消失无踪。案件恢复执行后,终被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予以执结,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赔偿款。
11月26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圆满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这是1.9万元,我现在手头只有这些钱了,剩下的工资款等到明年一月底我一定还清”11月15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在准备拘留失信人郭某强时,其连忙向申请人保证马上还钱,经过执行人员不懈努力,历时四年的劳务案件顺利和解。
2018年9月,张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随着执行宣传力度的加大,为进一步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对某钢构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冻结公司和黄某账户,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多种举措,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