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通讯员 米海永)三名男子分工明确,在饭店附近盯梢守候,专门选择酒后驾车人员为作案目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畏惧法律制裁的心理,对其实施敲诈勒索。日前,通许县公安局打掉一个“碰瓷”酒驾司机作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罗某在通许县城开一个夜市摊,王某是员工,张某是罗某的朋友,三人经常在罗某的夜市摊上小聚。11月30日晚上,三人又聚到一起,张某提议找个酒驾司机“碰瓷”弄点钱花,三人一拍即合。当晚11时30分许,他们在通许县城富民路南段几家饭店门口寻找作案目标,发现两名男子在一饭店喝过酒后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离开,随即驾乘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尾随,伺机制造事故。10分钟后,酒驾司机驾车行驶至商业路西段某超市附近时,由于喝酒太多竟然把车停在了大路中间,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张某三人驾车在酒驾者的越野车附近绕了几圈,见越野车一动不动,就故意从越野车的右边超车,直接追尾撞上了越野车的右后部。
发生“事故”后,他们说驾驶员王某某是酒驾,让其拿3万元私了。王某某坚决拒绝对方的要求,张某等见敲诈不成便报警。接警后,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到达现场,连夜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并对王某某进行抽血送检。12月1日上午一大早,“事故”双方当事人到事故科声称已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赔偿对方1.2万元私了。事故科民警感到极其反常,经过调取视频监控和深入调查,确定该起交通事故为张某等人为敲诈酒驾者专门制造的,遂将此案移交给刑警大队立案侦查。12月9日、10日,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罗冠军带领民警先后在通许县城将张某、罗某和王某抓获。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通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王某某虽然是被害方,但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民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车辆驾驶员,必须为自己也为他人生命安全负责。在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遇到有“碰瓷”嫌疑的,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注意保存现场证据,等待民警前来处理。路遇酒驾人员,应及时向交警部门(122)或110报警举报,绝不可动歪心邪念,恶意实施“黑吃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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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21时许,通许县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称该辖区前毛古庄村桥头有一位七十多岁老人,疑似迷路。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实现,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通许县孙营乡党委书记郑永峰对该乡31个行政村贫困家庭逐一开展遍访工作。
“超杰,你这孩子,叫大妈说啥好呢,平常家里的大事小事你没少帮忙,还到医院看望你叔,你待俺们像亲人一样,真是党的好干部啊!”“大妈,这是我们扶贫干部应该做的,你有啥困难尽管说,党和政府会帮你们渡过难关的……”这是5月6日,开封通许县朱砂镇扶贫干部郭超杰和演武岗村所包贫困户李素青的一段暖心对话。
5月6日一大早,在通许县玉皇庙镇财丰超市门口,村民尹水莲洋溢着喜悦的笑脸前来“送货”,财丰超市的工作人员也正在忙碌着对送来的瓜果进行购货登记。
5月6日,通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憨振强到厉庄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并参加厉庄乡五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封通许县把每周星期五确定为全县“集中帮扶日”。
据悉,通许县人社局驻蒋家村工作队按照孙营乡党委政府“整体工作创先进,单项工作争第一”的要求,在做好提升全村脱贫攻坚整体工作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为切实抓好产业发展,近期,通许县邸阁乡依据“四大基地点带面,八型产业促发展”的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推脱贫攻坚。
临近“五一”假期,为进一步增强执法队员的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检验全体队员的理论学习成果,按照大队部署, 4月29日下午,通许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了“五一”节前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考试。
“于局长、陈主任、郭主任你们快停下来喝口水吧!羊圈里都是粪,又脏又臭,今天天气又热,看看你们都出了一身的汗,我真的过意不去……”4月28日,帮扶责任人在帮助贫困户李友清清理羊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