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5月10日一早,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20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奔赴县城滨河西路某小区,对被执行人郑某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强制腾退了该商品房,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尉氏县法院立案受理丁某申请执行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经听证查明,驳回案外人异议申请。2018年2月恢复执行,尉氏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及申请执行人丁某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郑某所有的位于尉氏县城滨河西路世纪第一城小区内的一套商品房进行评估、拍卖。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腾房公告,限令其在十五日内将房屋腾空,逾期将采取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在多次通知腾房后仍未自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果断决定采取强制腾退的方式,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由尉氏县法院执行局长赵年任总指挥,细分外围警戒、现场实施、财产登记、安置接收、稳控5个小组,全程运用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对现场进行视频采集、证据固定和实时传输。清场行动持续近两个多小时,在对房内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并搬离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人顺利完成房产交付,兑现司法判决,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彰显了司法审判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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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决胜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总结近期执行工作各项指标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切实提高执行办案质量,规范执行行为,尉氏县法院以加强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为切入点,狠抓流程节点管控,使案件执行管理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月25日,尉氏县人民法院联合尉氏县司法局组织少年审判法官来到尉氏县剑桥小学,为该校上千名学生送上了一堂生动活泼、富有现实教育意义的法制课。
4月24日,在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孙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在案件承办法官和大槐树村村支书赵某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将35000元赔偿款当场交给孙某,至此李某履行了本案的全部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也捐弃前嫌,握手言和。
4月24日,在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孙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在案件承办法官和大槐树村村支书赵某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将35000元赔偿款当场交给孙某,至此李某履行了本案的全部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也捐弃前嫌,握手言和。
近日,映象网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尉氏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举措,持续高强度曝光“老赖”,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赢执行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尉氏县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从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上发力,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效能。
3月27日,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来到县城人民广场开展执行攻坚宣传活动。
近日,映象网记者获悉,为有效打击酒后违章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尉氏县人民法院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依法从严从快审结了一批危险驾驶案件。
3月26日,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少年审判法官来到尉氏县第二初级中学,为上千名学生送上一堂“法制引领人生 共创平安校园”的法制课。
3月22日上午,尉氏县综治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誓师大会在尉氏县人民广场举行。
3月8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选派28名女干警,在党组副书记朱广平同志的带领下,参加全县庆“三八”妇女节趣味运动会。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上午一大早,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志愿干警来到县刘青霞广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活动。
尉氏县人民法院选派5名优秀女法官来到人潮拥挤的人民广场,参加由县妇联组织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明媚的春光中提前为广大妇女送上一份节日的“法律”大礼。
近日,映象网记者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休假,加班加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春雷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