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首儿歌。拾金不昧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但有些人捡到东西,却心生贪念,最终害的自己入了牢房。
12月7日,兰考县闫楼乡高寺村的赵先生到闫楼派出所报警,自己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赵先生有两张邮政储蓄卡,他怕忘记密码,就将密码写在一张纸条上,并一同放入了卡包。等他发现卡包丢了之后,立即到银行进行补办,结果到银行一查,卡里的6100元钱不见了。
兰考县公安局闫楼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立即调取监控录像,经过调取监控以及在周边摸排,迅速锁定了几位嫌疑人。经过进一步比对,一一排除,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为董某。民警与其打电话取得联系,董某随即承认曾在自家商店门口捡到一个卡包,打开后看到里面有两张银行卡,还看到带有密码的纸条,他想着取出来也没人知道,就到自动取款机上把银行卡里的6100元钱全取出来了。董某说,现在他人不在家,承诺几日后便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12月24日,董某到闫楼派出所投案自首。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捡到他人银行卡到银行取钱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数额5000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目前,董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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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正是大年初三,开封市街头上演了生死时速的一幕。一司机驾驶一辆无牌照白色现代车为逃避交警执法,在接受检查时,突然启动车辆加速前行,顶着辅警狂奔,强行拖行警务人员1000多米,最后辅警被甩飞,造成执勤辅警身体多处受伤。
2月3日上午8时许,尉氏县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时至腊月二十九,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被盗案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接到报警后,建设路派出所不敢怠慢,立即组织民警前往调查取证。
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通许县长智镇陈岗村路段发生一起交
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通许县长智镇陈岗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客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
近日,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大队长禹志刚带领值勤民警在黄河路东京大道交叉口开展夜查行动。
1月22日,21时00分左右,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派出所交巡大队民警在环堤路与晋安路交叉口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桥车行车轨迹可疑,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司机停车后打开窗户一股酒的味道飘来。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77mg/100ml。
临近年底,各种聚会相应增多,饭桌上难免要喝上两口。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一些驾驶人还是视危险而不见,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1月23日晚上,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苹果园东路设点盘查酒驾,一辆京J牌照车辆被拦截,民警对其检查,经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测试酒精含量,结果仪器显示为2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洛阳男子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9个月,本以为相安无事的他,没想到1年多前的盗窃行为又 被揭露。1月17日,周某被通许警方押回重审。
1月22日一大早,来自河南省民权县的一男子薛某某来到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派出所交警大队,将印有“为民服务 神速破案”和“心中为人民 交警显神威”字样的锦旗送到该大队民警和执勤人员手中,感谢民警和执勤人员帮其找回丢失多日的车辆。
为推进百日安全四大行动深入开展,开封市公安局午朝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辖区内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假牌套牌车辆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