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1月22日,21时00分左右,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派出所交巡大队民警在环堤路与晋安路交叉口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桥车行车轨迹可疑,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司机停车后打开窗户一股酒的味道飘来。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77mg/100ml。
张某驾驶机动车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驾驶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目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当事人张某叙述,他和朋友20时30分左右在五大街吃过饭,存在侥幸心理,想送一下朋友,朋友家也没有多远,不会被发现,然后就开着车送朋友了。
金明池交巡警温馨提醒: 酒后不驾车,家人不担心;路人不提心,社会不操心。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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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各种聚会相应增多,饭桌上难免要喝上两口。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一些驾驶人还是视危险而不见,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1月23日晚上,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苹果园东路设点盘查酒驾,一辆京J牌照车辆被拦截,民警对其检查,经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测试酒精含量,结果仪器显示为2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洛阳男子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9个月,本以为相安无事的他,没想到1年多前的盗窃行为又 被揭露。1月17日,周某被通许警方押回重审。
1月22日一大早,来自河南省民权县的一男子薛某某来到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派出所交警大队,将印有“为民服务 神速破案”和“心中为人民 交警显神威”字样的锦旗送到该大队民警和执勤人员手中,感谢民警和执勤人员帮其找回丢失多日的车辆。
为推进百日安全四大行动深入开展,开封市公安局午朝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辖区内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假牌套牌车辆的打击力度。
1月14号下午16时许,交巡大队民警巡逻至演武厅东街时发现一辆轿车停放在违停区域内,下车立即对其进行纠正违章,让其将车开离违停区域。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的两人满身酒气,对其进行询问,两男子称自己是乘坐朋友的车.
网购,方便快捷,已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可有些东西绝对不能网购,车主杨某图省事网购假牌照,被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拘留后追悔莫及。
为进一步预防冬季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1月8日晚上,该大队民警在执勤点查处了一起“助人为乐”的无证驾驶。
1月9日,开封市民张某接学生停车的时候忘记拉手刹,发生车辆后溜,与后方白色车辆相撞发生事故,民警判定张某应负全责。
1月8日,男子于某中午喝完酒以后,心存侥幸开着限号车上路,被民警查获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1月6日上午11时10分,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通许县城丽星路上停了一辆大货车,前后悬挂的机动车牌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