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1月23日,开封市公安局南苑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巡逻民警在刘寺转盘西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
当晚23时50分,南苑交管巡防大队巡逻民警执勤巡逻至刘寺转盘西时,遇到一小型普通客车从一家面馆门口驶出,车灯未开。这一反常现象引起民警注意,随即将该车拦停。在驾驶人王某出示证件期间,民警闻到有酒味,便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王某自知酒后开车,不配合测试,民警就将王某带交巡警大队。后经测试王某乙醇结果显示为5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王某罚款、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王某想着自已在路边吃碗面,喝了点啤酒没有事,没想到出了饭店门就让民警查住了,追悔莫及。
1月22日,21时00分左右,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派出所交巡大队民警在环堤路与晋安路交叉口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桥车行车轨迹可疑,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司机停车后打开窗户一股酒的味道飘来。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77mg/100ml。
1月23日中午14时许,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交警大队民警在杏花营农场农垦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一名男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临近年底,各种聚会相应增多,饭桌上难免要喝上两口。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一些驾驶人还是视危险而不见,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1月23日晚上,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苹果园东路设点盘查酒驾,一辆京J牌照车辆被拦截,民警对其检查,经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测试酒精含量,结果仪器显示为2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为推进百日安全四大行动深入开展,开封市公安局午朝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辖区内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假牌套牌车辆的打击力度。
1月14日夜间,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组织人员在新宋路与劳动路交叉口设卡严查酒驾、醉驾、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1月14号下午16时许,交巡大队民警巡逻至演武厅东街时发现一辆轿车停放在违停区域内,下车立即对其进行纠正违章,让其将车开离违停区域。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的两人满身酒气,对其进行询问,两男子称自己是乘坐朋友的车.
1月3日晚,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在辖区持续开展严厉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开封市午朝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在辖区新街口岗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动。
1月2日早上7点43分,开封市公安局繁塔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袁双鹏、协警唐恒在小南门岗执勤时,一辆小型轿车进入民警视线,因当天限行,尾号为单号的车辆不能在限行区域内行驶,执勤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驾驶员时某下车后迟迟不到民警跟前,这一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一名中午饮酒、下午睡觉、晚上驾车上路的驾驶人,经测试仍达到酒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