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李保军)3月29日,经过尉氏警方长达数月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劝投犯罪嫌疑人一人,追回被骗损失20万元。
2016年8月17日,尉氏县公安局接尉氏县洧川镇村民杨某报案称:2016年4月13日王某(男,51岁,尉氏县城关镇人)以购买小麦借款名义诈骗其现金20万元。接报后,尉氏县公安局组织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2016年4月1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隐瞒事实,假借购买小麦做生意名义向杨某借款20万元,约定半个月还款。但王某借款后并没有将借款用于购买小麦,而是于当天下午,将借的20万元其中的15万元偿了其他借款,另外5万元取现,之后王某失去联系并潜逃。
案件查清后,办案民警抓劝并举,一方面积极组织抓捕,另一方面多次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亲属耐心的做规劝工作。在办案民警不懈的努力下,3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尉氏县公安局洧川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将诈骗的20万元退还给杨某。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4月7日上午,尉氏县司法局联合南曹乡政府以及当地派出所,共同走进金铂利希望中学和丰华学校,分别为两所中学2000名师生和家长送去一堂精彩的法制课,受到师生和家长的热烈欢迎。
为进一步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廉洁服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4月6日上午,尉氏县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培训会在该县文广新局会议中心召开。
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4月7日上午,尉氏县司法局联合南曹乡政府以及当地派出所,共同走进金铂利希望中学和丰华学校,分别为两所中学2000名师生和家长送去一堂精彩的法制课,受到师生和家长的热烈欢迎。
摘要
3月29日、30日下午,尉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举办交通安全特色宣传活动,组织实验小学六(五)班、三(3)班全体学生开辟第二课堂,来到尉氏县城人民路与福甬路口交通岗,让小学生与执法现场“零接触”。
烟花三月,草长莺飞,尉氏县门楼任乡沙沃村万亩桃花娇艳盛开。随着该县宣传力度逐步加大,各地慕名而来看桃花者络绎不绝。
人到老年后总希望有个老伴相互依靠,闲来唠嗑,生活上相互照顾,儿女在外也放心。可是,尉氏县小陈乡的一位老人却因找老伴而上当受骗,多年积攒的7万元养老钱被人诈骗一空。
3月27日,尉氏警方将涉嫌抢劫杀人的命案逃犯许某抓获归案,历时八年的抓捕工作最终圆满画上了句号。
3月27日,尉氏警方将涉嫌抢劫杀人的命案逃犯许某抓获归案,历时八年的抓捕工作最终圆满画上了句号。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师生接受法治教育,学会利用法律知识进行自我保护,共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按照《全省交警系统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尉氏县交警大队民警一行4人深入洧川、大马、岗李等乡镇,进村入户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宣传活动。
为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3月17日下午,尉氏县司法局组织当地律师,走进开封市三师附小校园,为该校千余名师生进行了“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专题讲座。
3月16日上午,尉氏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在尉氏县城人员密集的渔市街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3月13日,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治民到尉氏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乔长永,办公室主任胡彦青,尉氏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群山等陪同调研。
初春时节余寒料峭,一处尚未完全竣工的红色庙宇在尉氏县芦医庙村得格外瞩目,黄色的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