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出门在外与人发生小摩擦是常有之事,但是因琐事把人打伤,却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最终还是难逃法院的强制执行。12月12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就依法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两个月前,在开封市龙亭区某学校附近,陈某与刘某因停车问题发生纠纷,后刘某的丈夫段某来到纠纷现场,对陈某进行殴打。陈某受伤后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以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共住院九天,花费医疗费3230元。因就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陈某将段某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上述事实,依法判决段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138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陈某多次催要未果,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段某传唤到庭,向其释法明理。
“因为停车这件小事你将申请执行人陈某打伤,导致其住院治疗数日,给她造成了相应的财产损失,我院已经依法判决你向陈某赔偿4138元。你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赔偿义务,将再一次触犯法律,若你仍执迷不悟,我院将考虑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严肃说道。
这番话听完,被执行人有些羞愧,说道:“跟她动手的确是我不对,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赔偿义务更是不对,我不能一错再错下去。”
随后,被执行人段某向法院账户转入4138元赔偿款,法院当即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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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通许县长智镇陈岗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客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
近日,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大队长禹志刚带领值勤民警在黄河路东京大道交叉口开展夜查行动。
1月22日,21时00分左右,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派出所交巡大队民警在环堤路与晋安路交叉口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桥车行车轨迹可疑,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司机停车后打开窗户一股酒的味道飘来。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77mg/100ml。
临近年底,各种聚会相应增多,饭桌上难免要喝上两口。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一些驾驶人还是视危险而不见,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1月23日晚上,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苹果园东路设点盘查酒驾,一辆京J牌照车辆被拦截,民警对其检查,经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测试酒精含量,结果仪器显示为2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洛阳男子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9个月,本以为相安无事的他,没想到1年多前的盗窃行为又 被揭露。1月17日,周某被通许警方押回重审。
1月22日一大早,来自河南省民权县的一男子薛某某来到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派出所交警大队,将印有“为民服务 神速破案”和“心中为人民 交警显神威”字样的锦旗送到该大队民警和执勤人员手中,感谢民警和执勤人员帮其找回丢失多日的车辆。
为推进百日安全四大行动深入开展,开封市公安局午朝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辖区内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假牌套牌车辆的打击力度。
1月14号下午16时许,交巡大队民警巡逻至演武厅东街时发现一辆轿车停放在违停区域内,下车立即对其进行纠正违章,让其将车开离违停区域。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的两人满身酒气,对其进行询问,两男子称自己是乘坐朋友的车.
网购,方便快捷,已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可有些东西绝对不能网购,车主杨某图省事网购假牌照,被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拘留后追悔莫及。
为进一步预防冬季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1月8日晚上,该大队民警在执勤点查处了一起“助人为乐”的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