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2018年12月24日凌晨3时许,尉氏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值班民警收到一条群众发来的感谢微信:“人民警察真给力,今天手机丢了,半个小时后去报警,没想到小偷已经被抓了,手机找到了跟做梦一样,感动。”冒着严寒一直工作到深夜的指导员刘军伟,想着自己的工作能够被群众认可,心里却暖洋洋的。
2018年12月23日,这一天是尉氏县永兴镇集会,永兴派出所当日带班指导员刘军伟根据本辖区发案特点,要求值班民警采取街面巡逻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上午10时45分左右,视频监控员通过视频发现,在永兴老十字街有两名(一男一女)人员形迹可疑,该二人戴着帽子、口罩,在集会上东走西逛,左顾右盼,不购物,却专往人多的地方钻,经过分析,该二人符合街头绺窃特征,于是街面巡逻民警决定对该二人进行盘查。当两名可疑人员看到民警后,急于躲避,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两名嫌疑人女的叫王某(女,50岁,民权县老颜集乡人),男的叫黄某(男,44岁,尉氏县朱曲镇人)。盘查中,民警发现黄某随身携带着一部深蓝色智能手机,但该二人均不能证明手机是自己的,且拒不交代该手机来历,正当民警对这部来历不明的手机犯难时。
当日上午11时30分,一名受害人慌慌张张的来到尉氏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报警称,其随身携带的一部价值约3000余元的深蓝色智能手机被盗。经过民警详细了解,受害人陈某当日上午在尉氏县永兴镇街里会上购物时,被一名妇女碰了一下,因为当时购物人员较多,这种情况难免发生,陈某并没有在意,继续购物,半个小时后,发现放在自己上衣口袋内的手机不见了,回想起碰撞自己的妇女,陈某立刻明白自己的手机被盗了,于是赶快来的派出所报警。
当民警拿出来那部历不明的手机时让陈某辨认时,陈某一眼出该手机正是自己被盗的手机,激动地说:“你们派出所的办案效率也太高了,我还没来得及报案,你们就把偷我手机的人抓住并把我的手机找回来了。”在确凿的证据下,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其利用集会期间,在人员密集场所对受害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已被尉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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