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为了充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2月25日上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运用区检察院的“三远一网”系统平台,顺利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因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被告人李某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通过微信在朋友圈发布各类烟草制品的广告图片,并招募下级代理销售假烟和走私烟。在下级代理确认买家后,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钱款,并发货。经查实,李某等人非法销售烟草制品金额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2019年7月6日,被告人李某在广东省被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民警抓获归案。
为顺利审理此案,开庭前,庭长马玉宏及其审判团队成员多次与公诉人、看守所联系沟通,讲明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准备利用检察院的设备进行远程庭审,开庭前,马玉宏对远程庭审系统操作流程进行测试,并向辩护人、人民陪审员告知了相关注意事项。上午9时,庭审在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进行。员额法官马玉宏坐在审判席,控辩双方按规定就坐,被告人李某在看守所狱警的看押下,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参加实时视频庭审。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严肃高效,规范有序,声音清晰,画面流畅。马玉宏审判团队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无缝对接,庭审顺利完成。
此次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是鼓楼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的首次尝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积极协调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做好疫情防控及相关安全工作前提下,通过网络对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有效减少了人员接触,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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